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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參加軍事義務體檢將被判刑

nguyendung…K@yahoo.com讀者問:我今年23歲,屬於履行軍事義務的年齡。幾個月前,鄉人委會要求我到醫療站體檢。最近,我再收到縣政府的體檢通知。初期,我想只要不參加軍事義務體檢,就不須履行軍事義務,所以我沒有參加體檢。不久前,我聽到鄉政府某職員說不參加體檢和不履行軍事義務的人將被懲處。請問,我不參加軍事義務是否違反法律規定?將受怎麼樣的懲罰?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律師團黎文歡律師答:《軍事義務法》第三條第八款規定,不執行軍事義務是不履行登記軍事義務、軍事義務體檢、入伍、傳召集中訓練和演習,以及檢查隨時動員和戰鬥的命令。

不履行軍事義務是《軍事義務法》第十條規定禁止的行徑之一。視違規性質和輕重而定,違規者將被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法》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不履行軍事義務的罪行如下:

不執行關於軍事義務的法律規定,不執行軍事義務和傳召集中訓練等命令,將受行政處罰或被判徒刑,未獲清除犯罪紀錄而重犯,將被管制兩年或被判3個月至兩年徒刑。

若犯以下場合之一將被判徒刑1至5年:自殘或損害自己的健康;在戰爭時期犯罪;拉攏他人犯罪等。

2013年第120號《議定》第六條 規定,違反參加軍事義務體檢的規定,但沒有正當理由,將被罰款80   萬至120萬元。此外,違規者須按軍事義務委員會的指示執行體康診斷或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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