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黎明兴:完善体制以疏通资源、推动创新发展 从西贡港到芹耶超级港口:胡志明市向海发展的跨越之路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出席国防、安全与外交联动机制签字仪式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韩国驻越大使崔泳杉 推动出口增长 为实现两位数经济增长目标注入动力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全面推进政治体系数据清理、标准化和互联互通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巴勒斯坦国大使萨阿迪·萨拉马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国家需要青年展现新精神、担起更大责任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中央公安党委会议

不重新簽訂合同,如何處理?

富潤郡讀者阮明正問:“若勞動合同因違反簽訂者權限規定而被宣佈無效,但企業沒有按規定重新簽訂合同,那勞工的權利如何得到解決?”
不重新簽訂合同,如何處理?
信與同事律師事務所陳友信律師回答:據2020年第145號《議定》第10條第3款,若勞動合同因違反簽訂者權限規定而完全無效,而不重新簽訂,則終止勞動合同。對於勞動合同終止的場合,勞工在按無效的勞動合同工作至該項勞動合同終止時的權益與義務如下解決:若勞動合同中各方的權益均不低於法律規定和正採取的集體勞動協議,則其權益與義務將依照被宣佈無效的勞動合同;若勞動合同上關於各方的權益與義務的內容違反規定,但不影響勞動合同其它內容,則勞工的權益與義務依照第145號《議定》第9條第2款;勞工按被宣佈無效的勞動合同工作時間是勞工為僱主工作的時間,作為實施關於勞動的法律規定的依據。另外,勞工還獲享按規定的離職津貼◆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