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氏明怀同志继续担任第十一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老挝万象市委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阿沙庞通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中国驻越大使何炜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创新集合与动员方式,发挥全民大团结力量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国家主席办公厅召开工作会议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及国会代表与选民接触 政府总理黎明兴:外交部对全面、强力革新对外工作提供参谋 时评:控制权力 从根源上遏制腐败 越南-欧盟:面向未来的深厚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东盟秘书长高金洪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斯里兰卡Hayleys集团董事长

不限制享失業津貼次數

清玄讀者問:此前,我在一家成衣公司工作了兩年,有購買社保和失業保險,後來我申請辭職。辭職後,我提交相關卷宗獲享3個月失業津貼。目前,我找到了新工作,並繼續繳納社保和失業保險費。請問,若我繼續繳納社保及失業保險費逾1年,又再次辭職。我能否再次享失業津貼?
失業者在失業保險處待辦失業津貼領取手續。(示意圖源:互聯網)
失業者在失業保險處待辦失業津貼領取手續。(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社保機關回答:根據現行《就業法》與《社保法》,享失業津貼和一次性社保補貼的次數不受限制。

若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費,辭職時達到享失業津貼規定的條件,就按規定向市勞動與榮軍社會廳所屬就業服務中心提交卷宗,就可繼續享失業津貼。
遲繳卷宗不得享失業津貼
第十二郡讀者蘭女士問:我今年已超過勞動年齡,但繳納社保費不到10年,所以未達到獲享退休金的條件。適齡退休後,我曾在其他公司工作,但因年齡大而難以找到合適的工作,因此僅工作幾天就不幹了。
我現已離開此前曾繳納3個多月失業保險費的公司。請問,我可以提交享失業津貼的卷宗嗎?若不,我要怎麼辦才享到失業津貼?
 
市社保機關回答:根據《就業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從終止勞動合同或工作合同之日起的3個月內,勞動者須向由就業國家管理機關成立的就業服務中心提交享失業津貼的卷宗。

對於勞動者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卷宗的場合,就不獲得享失業津貼。若想享失業津貼,你可以繼續上班和繳納失業保險費。若下次按規定離職時,你須注意如期提交卷宗,就能獲享失業津貼。現在未有處理例外場合的規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