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林总书记:将108中央军队医院打造成为医疗保健服务的典范 阮文得同志蝉联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出席第十一届市人民议会第一次会议 第十届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主席武文明:第十一届市人民议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范明政总理: 企业应与清化省并肩同行,发挥优势、贡献力量与共享机遇 范明政总理:发展战略技术 解决越南实际问题 范明政总理主持召开有关科技、创新、数字化转型指委会会议 南方少年军校成立 朝着现代化、系统化方向抓紧完善体育发展体制

交通事故處理時限是多久?

陳明軍讀者問:我駕車和造成交通事故。交警趕抵現場錄案和暫時扣留我的車子。至於受難者,因交通事故不造成嚴重後果,雙方達成協議和我已賠償,他們承諾不申訴。  請問,交警對我的交通事故處理時限是多久,才讓我取回車子?
兩輛機車相撞的交通事故現場。(示意圖源:互聯網)
兩輛機車相撞的交通事故現場。(示意圖源:互聯網)
公安部所屬交警局答:根據規定,從收到交通事故相關消息後的10天內,交警機關須審議、調查和處理交通事故。對於情節複雜,須調查、證實的交通事故,處理時間可以延長,但不超出30天。

對於須通過專業鑒定或要有證實及證據搜集時間的場合,負責人須書面匯報主管首長以申請延期。須要書面申請延期,但延期時間不超出30天。

公安部已作出《通知》規定這些問題:2012年12月28日第77號《通知》規定陸路交警的陸路交通事故調查和處理規程;2013年7月29日第6號《通知》規定陸路、鐵路交警的鐵路交通事故調查和處理規程;2012年12月5日第72號《通知》規定水路交警力量的國內水路交通事故調查與處理規程◆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