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勞動與榮軍社會廳回答:按規定,公司、企業僱主若有勞動衛生安全訓練的輔助需求,必須有文本(按規定本填寫)附加輔助勞動衛生安全訓練對象的名單,寄到企業所在地的勞動與榮軍社會廳審查。
勞動與榮軍社會廳將收集各企業的建議,成立名單上交勞動與榮軍社會部勞動安全局。
據此,各企業最多可獲輔助30%訓練費,由勞動事故及職業病保險資金撥款輔助。登記輔助勞動衛生安全訓練經費的企業必須按規定滿足下面條件:按法律規定落實有關勞動事故及職業病保險、勞動衛生安全訓練。
獲輔助訓練經費的對象包括:管理勞動衛生安全負責人(第一組)、勞動衛生安全工作者(第二組)、衛生工作者(第五組)、生產經營單位裡的安全衛生員(第六組)、對勞動衛生安全嚴格要求的工作者(第三組)。獲輔助的勞工在提交建議輔助之月前12個月必須已繳納勞動事故及職業病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