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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規定交社保費

 阮翠薇讀者問:我在一家外企公司工作,簽勞動合同的月薪逾7000萬元。然而,最近我發現公司為我交社保費只有2780萬元。我詢問時,社保負責人回答這樣是符合法律的規定。請問,以上述月薪,公司為我交這樣社保費是合法嗎?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社保機關回答:按《社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對以勞工使用者發給的薪資來決定勞工所交社保費的金額被計算為薪資及津貼。此外,從2018 年1月1日起,月薪需交社保費是薪資、津貼和其他收入款項。另外,第八十九條第三款也規定,如果勞工的月薪比基薪高20倍,那麼所交的社保費將等於基薪的20倍。  這樣,目前基薪為139萬元,公司為你交2780萬元是符合法律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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