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師團鄭玉寰宇律師回答:根據交通運輸部2017年第12號《通知》第卅一條第八款規定,交通運輸廳有責任接受、處理由越南陸路總局或其他省市交通運輸廳簽發的駕照更換資訊和給予逾期駕照重新簽發;重新簽發、給遺失駕照者及有需求的駕駛者換新駕照。
因此,你可以聯繫任何交通運輸廳以辦理駕照申請手續。換言之,簽發駕照不附屬於戶籍登記地方或此前獲簽發駕照的地方。
對於摩托車註冊證的申請手續:
根據公安部2014年第15號《通知》第九條及第十五條規定,重新簽發車子註冊證的程序和手續如下:車主向已簽發車子註冊證的縣、省和中央直轄市交警科遞交必要證件之一。
若是個人:
‧出示人民證,若人民證或人民證的住址內容不符合車子註冊證所登記的地址,就要附帶戶口簿。
‧工作機關、單位首長的介紹書,附帶公安或軍隊證明書,否則須出示工作機關、單位首長的確認書。
‧在各所中專學校、高等院校、大學、學院的兩年以上制就讀者,出示學員證和大學生證;學校介紹書。
越僑在越南生活及工作,出示暫居簿或尚具期效的戶口簿、護照或可取代護照的其他證件。
若是機關和組織:
車子註冊證手續辦理者須出示人民證和機關、組織的介紹書。
合資企業或外資企業、代辦處、在越南承包工程的外國企業、各個非政府組織,出示車子註冊者的人民證和介紹書。若組織沒有介紹書,須出示上級管理機關的介紹書。
車主自行填寫車子註冊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