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此問題,公安部告知,參加交通者從晚上7時至翌日早上5時或在天氣惡劣、迷霧中導致視線模糊時務必亮燈行駛。
對於不使用或使用照明燈不達標準行為,就按有關陸路與鐵路交通行政處罰的2016年第46號《議定》處罰,具體是:
-對違反交規的汽車或類似汽車的司機,罰款金額為60萬至80萬元。
-對違反交規的摩托車、機動車(包括電動車)或類似摩托車的駕駛者,罰款金額為8萬至10萬元。
-對違反交規的牽引車、專用機動車司機,罰款金額為20萬至40萬元。
此外,若因不按規定亮燈導致交通事故,違規者還被補充刑罰是吊銷駕照從2至4個月。從2010年至今,亮燈時間的規定已更改了3次。其中,曾有一度職能機關規定夜間亮燈時間是從晚上6時至次日早上6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