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國家法律輔助中心副主任黃晉達博士回答:婚姻與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則之一是,自願、進步、一夫一妻、夫妻平等。在婚姻期間中,已婚男性或女性不可與配偶之外的人結婚或同居。
根據2001年第1號聯席《通知》,婚外情是違規夫妻、違反一夫一妻制度的同居行徑。據此,非法同居是已婚男性或女性與配偶之外的人,或單身者與明知已婚的人公開或不公開同居。
同居的事情常以有共同的孩子作為證明,被鄰居和社會視為夫妻,有共同財產,雖受家庭、機關和團體教育,但仍維持非法夫妻關係。
對於行政方面,修訂、補充2013年第101號《議定》第四十八條的2015年第67號《議定》規定,以下違規行徑將被罰款100萬至300萬元:
●已婚男性或女性與配偶之外的人,或單身者與明知已婚的人結婚;
●已婚男性或女性與配偶之外的人同居;
●單身者與明知已婚的人同居。
對於刑事方面,《刑事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違反以下的一夫一妻制度場合者將被警告和非監禁改造1年或被判徒刑3個月至1年。
●導致單方或雙方的婚姻關係惡化而離婚;
●已受行政處罰,又重犯。
若違法行徑導致妻子、丈夫或某方的子女自殺,或法院已頒佈取消婚姻關係的《決定》或要求終止違反一夫一妻制度的同居行徑,但違法者仍維持非法關係,將被判6個月至3年徒刑。
根據上述規定,你的丈夫和那名婦女已違反一夫一妻制度,將受行政處罰。對於刑事方面,若你可以作出因丈夫婚外情造成夫妻關係出現裂痕,最後是離婚,或你丈夫已受行政處罰,但又重犯的證明,就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若想確定與你丈夫同居的婦女是否違反一夫一妻制度,須證明那名婦女已婚,或單身但明名你丈夫已婚。
然而,要是你想維持家庭幸福,最佳措施是與丈夫溝通,一起找出造成夫妻關係裂痕的原因,並選擇最好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