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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照顧父母將被罰款

Thanhkhoa…K@gmail.com 讀者問:我住的小巷裡有一位年逾80老人。她與兒子共同生活。她兒子性情暴躁,經常辱罵母親。有時她須跑到鄰里家討飯吃,非常可憐。請問,法律有規定子女要照顧父母嗎?若子女不照顧父母會不會受罰?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同奈省律師團陳高大奇軍律師回答:據《婚姻與家庭法》第70條第2款有關子女對父母的義務規定,子女須愛護、尊重、感恩、孝順、照顧父母,保護家庭美好傳統與聲譽。

此外,據2016年第167《議定》第50條規定,對家庭成員作出虐待行為,比如:讓受餓、受渴、受寒冷、強迫穿破爛衣服、不讓或限制個人衛生;不照顧殘弱老人、孕婦、正照顧嬰兒的婦女將被罰款從150萬至200萬元。此規定還提出克服後果措施:若受害者有要求時,必須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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