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Me有限責任法律公司阮氏秋芳律師回答:據關於鐵路與陸路交通領域行政違規處罰規定的2019年第100號《議定》第六條第二款i點,對於違反陸路交通規則的摩托車、機動車(包括電動車)和摩托車類車輛、機動車類車輛駕駛者,處罰規定如下:
車輛駕駛者若有以下各違規行為之一, 將被罰款20萬至30萬元:在陸路上駕車時不戴安全帽或有戴安全帽但沒有緊扣好帽子。
車輛駕駛者若有以下各違規行為之一, 將被罰款20萬至30萬元:在陸路上駕車時不戴安全帽或有戴安全帽但沒有緊扣好帽子。
據修訂、補充2012年《行政違規處理法》的2020年《行政違規處理法》第一條第六十八款,處理原則如下:
對有行政違規行為的未成年人的處罰形式、罰款額要輕於對有同樣行政違規行為的成年人。
其中,對於滿14歲至16歲以下的人有行政違規行為的場合,不採取罰款形式。
對於滿16歲至18歲以下的人有行政違規行為的場合,將處以罰款,但罰款額不超過對成人的罰款額的一半。若不能繳納罰款或無法實現後果克服措施,則父母或監護人須代替實現。
因此,據上述規定,你的孩子仍被罰款。若你的孩子沒有錢繳交罰款,則其父母或監護人必須代繳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