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機關經理高文創回答:《社保法》規定,你的時間和年齡條件已足夠享有退休制度,因此你不可以自行繳納兩年社保費,以領取75%的 最高退休金額。繳滿28年社保費的退休金比例是繳納社保費的平均薪資的71%。對於未滿一年的場合,則從1至6個月就計 算為半年,從7至11月就計算為1年。
●家住平新郡的阮氏清廉問:我1968年在東區戰場受傷,身體逐漸減弱。解放後,我到物資部所屬南方燃油公司工作。至1980年,由於身體不好,我須進行醫科鑑定以提前離職,結果我的勞動力喪失率為67%。離職時,我已經有22年7個月工齡了。往昔,我曾有逾10年時間在戰場,曾受重傷和喪失勞動力,卻從未有任何要求。我現已老弱,喪失勞動力津貼微薄,生活過得很不容易。請問,我可不可以轉為享退休制度?
▲榮軍與社會部(現為勞動與榮軍社會部)於1985年9月3日頒行指引落實部長會議於1985年9月18日頒行的第236號議定的第48號《通知》規定,以喪失勞動力理由離職及鑑定結果確定不能康復的工人、職工和須重新鑑定的人如果工作時間滿30年(男性)和25年(女性),則 從1985年9月1日轉到獲享退休制度。
根據我們正管理的卷宗,你的場合從1981年5月1日起獲領喪失勞動力津貼,工齡達22年7個月。因此,你不屬於從1985年9月1日起轉到獲享退休制度的對象。
●家住舊邑郡的范文閒問:我於1963年入伍,到1991 年退休,曾在老撾和B、C戰場作戰。按醫保政策的規定,我獲保險支付全部醫療費用,但我現只獲支付95%。舊邑郡社保機關以我遺失了退休《決定》的理由,不肯調整我獲享的比例。請問,我可不可以請求 市社保機關為我抄錄退休 《決定》?
▲你可以直接到市社保機關所屬行政手續接受和處理結果退還的櫃台(富潤郡第十五坊阮廷政街117C號)辦理申請抄錄退休《決定》的手續(按701號卷宗交接票據)。
●家住第三郡的潘廷平問:我於2017年8月滿60歲,將按規定退休。我已繳納12年8個月的強制社保費,還要7年4個月才算繳滿20年。請問,如果我一次繳足自願社保費,是否可即領取退休金?領取退休金的比例是多少?
▲你的年齡條件足以領取退休金,但社保繳納時間尚缺乏不到10年(120個月),因此可對所欠缺的時間一次性繳納社保費以領取退休金。具體是,在到退休年齡(60歲)時,你可以對尚欠缺的時間(對你而言是7年4個月)一次性(或每個月一次或每3、6、12個月一次)繳納社保費,以領取退休金。領取退休金的時段是繳滿尚欠缺的時間之後的第一個月開始。以20年的社保費繳納時間,你可領取相當於繳納社保費的平均薪資的55%。請你到你居住的郡、縣級郵政局以獲指引辦理一次性自願社保費繳納手續和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