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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建房并损坏我亲戚的房屋,我可以投诉吗?

胡志明市第十郡陈氏青贤问:我妹妹的邻居盖房子并损坏了她的房屋,我可以投诉吗?

我和妹妹同住(房产由我妹企名,户口本上有我的名字)。隔壁邻居建房并损坏我们的房屋。我向地方人委会投诉,但收到书面答覆,表示不会解决,因为我只是拥有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人。人委会的答覆是否正确?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邻居建房并损坏我亲戚的房屋,我可以投诉吗?

阮丰富律师(胡志明市律师团)就房屋因邻居建房而受损提出以下建议:可以暂时理解为邻居房屋的施工是妳所住房屋遭受物理损坏的直接原因(因屋主是妳妹妹)。妳想得到补偿。

关于赔偿问题,2015年《民法》第六百零五条规定:房屋及其他建设工程造成他人的损害,所有权人、佔有人以及受委讬管理、使用的人必须赔偿。

因施工人员的过失造成房屋或其他建设工程损坏,应共同赔偿。因此,只有当某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时,此人才有权要求赔偿。如果投诉仅是向有关部门通报、检举邻居施工违法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内容,而没有要求赔偿的内容,则坊、乡一级人委会必须履行国家的管理职责受理申报。2014年《建设法》(2018年、2019年、2020年修订补充)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如果申报包含两项内容(违规通知和赔偿请求),这时妳的妹妹(受损房屋的业主)将在申报书上签名提出请求。如果妳想直接与造成损害的邻居及人委会交涉,则根据投诉,妳的妹妹可以授权给妳出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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