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企业已制定年终奖金计划 推广水稻应用高新技术生产模式 国会主席陈青敏拜访柬埔寨国王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马来西亚上议院议长阿旺比米 越马发表联合声明 将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范明政与多米尼加总统阿比纳德尔举行会谈 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多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 G20峰会:范明政总理提出三个消除全球饥饿与贫困的战略保障 政府总理范明政抵达巴西,开始G20峰会之旅 国家主席出席2024年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家主席梁强与秘鲁总统迪娜·埃尔西利娅·博鲁阿尔特·塞加拉举行会谈 国家主席梁强抵达利马 开始访问秘鲁和出席APEC领导人会议周之行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越南与智利发表联合声明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与智利总统博里奇举行会谈

有了新工作, 不通知是否被處罰?

第十二郡阮文情讀者問:在享失業保險金期間,通過朋友介紹,我找到了一份新工作。在新工作單位,我簽了勞動合同至今已兩個月了。按規定,在享失業保險金期間,勞工必須向發放失業保險金單位通知有關工作情況,可我忘記了向就業服務中心通知。請問,這樣是否被處罰?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勞動聯團法律諮詢中心主任陳文潮回答:按《就業法》規定,在享失業保險金期間,每個月,勞工須親自向就業服務中心(即發放失業保險金的單位)通知有關找工作的情況,勞工患病、懷孕、意外事故等不可抗拒場合,獲醫療權力機關簽發確認書除外。據2015年第28號《議定》規定,正享失業社保金的勞工,當有了新工作必須向就業服務中心通知。如果勞工不通知,將按2015年政府頒行有關勞動領域、社保、按合同送越籍勞工輸出國外工作的第88號《議定》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