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奈省律师团陈高大琦军回答:《军事义务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适龄公民不分民族、社会阶层、信仰、宗教、学问水平、职业、居住地,都必须依法旅行军事义务。
据《军事义务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获免入伍的公民包括:
-烈士、一级荣军的孩子
-烈士的一名兄弟。
-二级荣军的一名孩子;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的伤病员的一名孩子;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的落叶剂受害者的一名孩子。
-不是军人、人民公安的机要工作者。
-获调动到社经条件特别困难的区域工作24个月以上的干部、公务员、职工、青年突击队员。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凡处于履行军事义务的年龄段及满足按规定的身体健康条件的公民,无论是否具有学历、是否有稳定工作,都须履行军事义务。另外,对于已完成军事义务的场合,返岗时将给予优惠条件。
独生子可以暂缓入伍吗?
俊杰读者问:我们夫妻俩只有一个儿子。几年前,我的儿子因为在读大学而获暂缓履行军事义务。今年8月,我的儿子大学毕业了,正准备求职。我想问,对于像我儿子的独生子,可否暂缓履行军事义务?
同奈省律师团陈高大琦军回答:《军事义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对暂缓入伍的场合作出了规定。
具体是,暂缓传召入伍的规定对以下场合采取:
-据体检委员会的结论是身体状况不足以在军队服务。
-是须直接照顾没有劳动能力或未到劳动年龄段的亲人的唯一劳动者;是因意外事故、天灾、危险疫情,而受到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家庭所属唯一劳动者(须有乡级人委会的证实)。
-劳动能力下降61%至80%的伤病员、落叶剂受害者的一名孩子。
-亲兄弟姐妹是正在军队服务的军士、兵士,正履行参加人民公安义务的军士、战士。
-按法律规定获调动到社经条件特别困难的区域工作的干部、公务员、职工、青年突击队员。
因此,家中的独生子不属于暂缓传召入伍的对象。然而,若你的儿子是须直接照顾没有劳动能力或未到劳动年龄段的亲人的唯一劳动者,则将获暂缓入伍。
女公民入伍的条件
电子信箱为thanhmai...@gmail.com的读者问:我刚从大学毕业,正在本市一家公司工作。现在,我想入伍,以将来有机会在军队环境中工作。那么,女公民可否履行军事义务,条件如何?
市律师团郑玉寰宇律师回答:《军事义务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处于和平时期传召入伍的年龄段的女公民若自愿入伍且军队有要求,则可以在参加在军队服务。
据《军事义务法》第三十条:满18岁的公民将获传召入伍。传召入伍的年龄段是满18岁至25岁,就读高等、大学的公民可暂缓入伍,传召入伍的年龄延至27岁。
《军事义务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适龄入伍的女公民若具有符合军队需求的专业业务知识,就可以参加预备部队力量。
2016年第14号《议定》第三条有规定关于对女公民的符合人民军队要求的专业职业、行业。
具体是,在硕士和博士级别,专业行业、职业是文书、存档;财政;会计;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在高等、大学级别:数学、信息学、物理、化学等教师;英语和法语专业;财政、会计、经济法、国际法等。
因此,女公民不是必须履行军事义务的对象。但若自愿入伍、军队有要求及具有专业、业务知识,就可以在平时参加军事义务或在预备部队力量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