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白俄罗斯安全会议国务秘书亚历山大·沃尔福维奇 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高级代表团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老挝政府总理宋赛·西潘敦共同主持越老政府间委员会第48次会议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潘升安出任高平省省委书记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提升越老“战略对接”水平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建议调整个体经营户免税营业收入标准 虽受台风洪涝影响,越南制造业PMI指数仍保持增长势头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老越友谊公园落成典礼 苏林总书记与通伦总书记共同见证多项合作文件交换仪式 国家主席梁强与文莱苏丹一致同意提升全面伙伴关系水平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和夫人抵达万象 开始对老挝进行国事访问 胡志明市探讨提升两级地方政府运行措施

毆打和辱罵親人的行為

福門縣讀者阮文心問:我哥哥與我們分居,但他屢次回家辱罵我母親和毆打我及我子女。該情況延長了幾十年,我哥哥一直回家鬧事20至30分鐘後就走,我要怎麼辦?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高建法律公司高世論律師答:毆打你母子倆的行為已違反了第167號《議定》第四十九條的侵犯家庭成員健康條款。毆打及造成家庭成員身體受傷害的行為將被罰款100萬至150萬元。以下其中一種行為將被罰款150萬至200萬元:使用器具、器皿或任何物件傷害家庭成員身體;在因受家庭暴力而受傷和必須急救的場合,不及時送受傷者到醫院急救或在受傷者治療過程 中卻不照顧,受傷者拒絕的場合 除外。

過去10多年一直辱罵你母親的行為已違反觸犯家庭成員名譽及人品行為的第167號《議定》第五十一條,侮辱、吹毛求疵、觸犯家庭成員的名譽及人格,將被罰款50萬至100萬元。以下其中一種行為將被罰款100萬至150萬元:揭露或傳播家庭成員的隱私秘密資料以觸犯其名譽和人品;利用傳媒以觸犯家庭成員的名譽及人品;傳播單張、文章、圖片和音樂以觸犯受害者的名譽及人品。

令兄行為將按《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被追究關於虐待自己祖父母、父母、夫妻、兒孫和撫養者等罪行的刑事責任,具體是:虐待自己祖父母、父母、夫妻、兒孫或撫養者造成嚴重後果,或曾因此行為受行政處罰而重犯者,將被警告和管制3年或被判3個月至3年徒刑。

因此,你可以向公安機關或地方政府舉報以處理,同時要求保護本身和家庭成員的合法權利◆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