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機關代表回答:當勞動者遭到如下場合,社保制度就按勞動者參加社保時間,而用來代替或彌補勞動者的部分收入,例如:患病、懷孕、勞動事故、職業病、勞動年齡已滿或死亡。病假輔助津貼只針對因患病而不能上班的勞動者(不獲發工資)。因此,3天上班並獲公司照常發工資,不屬於享有病假輔助津貼制度。
不可扣押勞動者社保冊
黎文廷讀者問:我與一所國際小學簽訂了2年有期合同(從2016年6月1日生效)。當簽訂合同時,我多給一份保證工作到合同屆滿的承諾書簽字,若違反合同就要賠償1億5000萬元。今年4月份,我覺得工作不適合,便申請撤職,但學校要求按培訓合同賠償,否則就不辦理結束社保手續及退還社保冊。學校這樣做是否符合規定?
不可扣押勞動者社保冊。(示意圖源:互聯網)
信與同事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友信律師回答:您終止合同的理由不符合於單方終止合同的法律規定。因此被視為單方違規終止合同,須向勞工使用單位退還培訓費用。另外,按《勞動法》規定,當終止勞動合同時,從7至30天內,勞動使用者須辦理結束社保手續及退還社保冊和退還所保存勞動者的其他證件。因此,若您不退還培訓費用,學校可要求您所居住的縣級法院介入解決,但必須退還您的社保冊。據此,學校扣押您社保冊以強迫您退還培訓費用是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