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可否獲享失業津貼?
家住平新郡的陳俊達讀者問:我想在郡社保機關申請享失業津貼,但遭拒絕,因為沒有勞動合同。在我聯繫以前工作的公司時,就得知因為我離職了2年,所以公司不再保存我的勞動合同。我應該怎麼辦?
武光德俊律師回答:首先,你向社保機關提交申請享失業津貼的卷宗,在收到社保機關的關於需要勞動合同的書面回答時,你就以書面向公司要求給你提供勞動合同。可以發生以下的兩個場合:
1. 若公司仍保留你的勞動合同,並同意提供,你只要向社保機關提交以完整卷宗。
2. 若公司不再保留或有保留但不肯供給你,則你就公司拒絕提供勞動合同一事向社保機關和公司所在的郡勞動聯團投訴,從而保險機關將要求公司提供關於你曾在公司工作的證明(如工資表)◆
領取退休金但仍繼續工作是否獲享更多報酬?
家住福門縣的光河讀者問:我現已退休,每月領取退休金。儘管勞動年齡段已過,但我的身體仍很好,因此想繼續工作。勞工若已退休,但仍在企業工作,是否要繳納強制性社保費?若不要繳納,企業是否給我支付更多報酬?
市律師團鄭玉環宇律師回答:2014年《社保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九款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退休金、社保津貼、每月津貼領取者不屬於參加強制性社保的對象。
《勞動法》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對於不屬於參加強制性社保、醫保、失業保險的勞工,僱主在向勞工支付工資時須支付額外款項,相當於僱主按法律規定為勞工繳納強制性社保費、醫保費、失業保險費的款項。
因此,若你已領取退休金,就不屬於參加強制性社保的對象。另外,你每月將得到僱主支付額外款項,相當於僱主按法律規定為勞 工繳納強制性社保費、醫保費、失業保險費的款項◆
可以改變退休金領取地方嗎?
家住本市的阮雄讀者問:我父親正通過銀行賬戶在峴港領取退休金。2022年初,我父親已辦理到胡志明市常住的手續。在等候辦理常住地改變手續期間,峴港市社保機關是否支付每月退休金?另外,在我父親完成辦理在胡志明市常住的手續之後,是否要辦理在此地領取退休金的手續?
市社保機關回答:《社保法》第一百十五條規定,退休金、每月社保津貼領取者若到國內其他地方居住,並需要在新居住地領取社保金,須向正領取退休金的社保機關提交要求書。
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個工作天內,社保機關須 處理; 若拒絕處理,須以書面回答,其中明確指出 原因。
對於阮雄讀者的父親場合,峴港市社保機關將繼續支付每月退休金,直到你父親需要,並辦理改變退休金領取地方的手續。
因此,若你父親需要將退休金領取地方從峴港市改成胡志明市,可以直接聯繫正居住的地方社保機關立下要求書(按14-HSB號表格),並向正支付退休金的縣級社保機關或峴港市社保機關提交以得到解決◆
繳納10年強制性社保可否獲享退休制度?
家住本市的孟雄讀者問:我今年適齡退休,但我的強制性社保費繳納時間只有10年。據我所知,勞工的社保費繳納時間若滿20年以上,則到退休年齡時,將獲享退休金。那麼,對於我的場合,可否繼續繳納自願性社保費以領取退休金,繳費額是多少?
市社保機關回答:根據《社保法》第二條第四款,滿15歲以上,不屬於參加強制性社保對象的越南公民都可以參加自願性社保。
關於自願性社保費繳納方式,可以選擇以下的各個方式之一:每月繳納一次、每3個月繳納一次、每6個月繳納一次、每12個月繳納一次、一次為未來多年(但不超出5年)繳納。另外,若勞工已到退休年齡,但社保費繳納時間未滿足規定條件,而不足的時間為10年以下,就可以一次為不足的時間繳費,以獲享退休制度。
關於繳費額,《社保法》規定,自願性社保費等於月收入的22%(由參加社保者自願選擇),其中最低收入額相當於農村區域貧戶收入和最高收入額相當於在繳納時段的基準薪的20倍。
因此,在適齡退休和不再參加強制性社保後,你可以參加自願性社保,直至社保費繳納時間滿20年以領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