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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前妻」以孩子上学为由不让我探望孩子。
「前妻」以孩子上学为由不让我探望孩子。

离婚后,可将孩子的姓改成母亲的姓吗?

本市读者竹银问:我和老公刚离婚3个月。由于不想和前夫扯上关系,所以我想把5岁孩子的姓改成我的,可以吗?

市律师团郑功明律师回答:2015年《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个人有权要求国家权力机关公认亲生子女的姓氏从亲生父亲的姓氏更改为亲生母亲的姓氏,反之亦然。

但姓氏更改须遵守2015年第123 号《议定》第七条第一款,具体是:按《户籍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更改18岁以下者的姓氏、中间名和名字一事须得到此人父亲、母亲的同意,并在2020年第4号《通知》规定的申报表上明确注明;对于满9岁以上者,需要该人的同意。

因此,对于上述场合,因为孩子才5岁,想把孩子的姓氏改成母姓的,必须得到前夫的同意,在户籍更改申报表上明确注明,并将卷宗向乡级(以前登记户籍的地方或有权办理14岁以下者的户籍变更的个人居住地)人委会提交。


前妻不让我看孩子,该怎么办?

读者问:我和女友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一个孩子。在同居一段时间后,我觉得彼此观点不一致,所以分手了。然后,她把孩子带走,不让我探望。我多次到她居住的公寓要求看孩子,但她总是以孩子上学、孩子不想见我等为由拒绝。我已向法院提告以争取孩子抚养权,我胜诉的可能性非常低。我应该怎么办?

若法院不将孩子抚养权判予我,只要求孩子的母亲让探望,但她还 是以孩子不想见我为由而拒绝,我该怎么办?

黎忠发律师回答:你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则将有两种可能:第一,你获得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第二,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于你的“前妻”。若法院的判决是将孩子交给你的“前妻”直接抚养,则在判决中也承认你对孩子的探望权。因此,当判决生效后,你将有权探望孩子,任何人都不可阻止。

届时,若“前妻”仍限制此权利,你可向民事判决执行机关提告,要求她执行判决。若 “前妻”仍不执行,你可以要求判决执行机关设法强制执行。

若她仍蓄意不执行及判决执行机关也无法执行判决,则你可以联系地方公安以得到辅助;或你收集关于“前妻”不执行判决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告,以要求改变孩子抚养者。

另一方案是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告,要求考虑按2017年修订及补充的2015年《刑法》对涉及“不执行判决”行为的你“前妻”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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