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马来西亚上议院议长阿旺比米 越马发表联合声明 将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范明政与多米尼加总统阿比纳德尔举行会谈 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多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 G20峰会:范明政总理提出三个消除全球饥饿与贫困的战略保障 政府总理范明政抵达巴西,开始G20峰会之旅 国家主席出席2024年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家主席梁强与秘鲁总统迪娜·埃尔西利娅·博鲁阿尔特·塞加拉举行会谈 国家主席梁强抵达利马 开始访问秘鲁和出席APEC领导人会议周之行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越南与智利发表联合声明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与智利总统博里奇举行会谈

獲享產育制度?

河內市河東郡讀者阮氏紅問:我的參加社保時間是從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自2020年7月以來,由於公司停止營業,所以我沒有繳納社保費。我正懷孕,預產期為2021年2月份。請問,我可否獲享產育制度?
獲享產育制度?
越南社保機關回答:2014年《社保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於產子的女勞工,享產育制度的條件是在產子之前12個月繳納滿6個月社保費。對於阮氏紅讀者的場合,若於2021 年2月產子,則在產子之前12個月(從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內的社保費繳納時間只有5個月(從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所以按2014 年《社保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是不滿足獲享產育制度的條件。據2014年《社保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八十五條第一、第三款和第八十六條第一款,以及勞動與榮軍社會部於2015 年12月29日頒佈,詳細規定及指引落實《社保法》若干與強制性社保有關條款的第59號《通知》第六條第四款,僱主每月繳納社保費,同時扣除勞工的薪資以繳納社保費。若勞工在一個月內沒有工作、沒有領取薪資,休病假14個工作天以上,則不要繳納社保費。在公司停止營業期間,勞工沒有領取薪資,所以沒有扣除和繳納社保費的基礎(不允許補充繳納),因此這段時間不計入享社保制度的時間◆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