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大学商贸法系的《土地法》、房地产经营法律讲师吴家黄硕士回答:
自2024年8月1日起, 2023年《房地产经营法》开始生效。若买卖合同在2024年8月1日(2014年《房地产经营法》仍有效)之前签订买卖合同,而且买方已得到移交房屋,则根据2023年《房地产经营法》第八十三条第九款的规定,买卖合同将继续遵守2014年《房地产经营法》的规定结算。
首先,2014年《房地产经营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购屋者、租购方未拿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及连在土地的其他资产证明的场合,则卖方、给予租购方只能收取不超过合同金额的95%;当国家职责机关向买方(即租购方)颁发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连在土地的资产所有权证书(粉红簿)时,支付合同的剩余价值。
因此,欲获得粉红簿,买方必须先向卖方(投资商)支付购买合同剩余价值的5%。
其次,购屋者在登记房屋所有权时,必须按2022年第10号《议定》第四条规定缴纳注册费。
计算注册费的依据是按百分比(%)计算价格及注册费征收额。据此,房屋和土地的注册费为0.5%。
房屋的注册费计算价格为省人委会在申报注册费时公布的价格。多层和多户住宅、公寓大楼的注册费计算价格,包括分配土地的价值。分配土地的价值是根据省人委会发布的土地价格表中的地价乘以分配系数(根据2011年第53号《议定》确定)来决定。
房屋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的房屋、土地价格高于省人委会所下达的价格时,房屋、土地注册费的计算价格为使用权移转中土地、房屋买卖合同的价格。也就是说,购屋者必须支付相当于公寓购买合同价值0.5%的登记费。
继后是,签发粉红簿的各种费用。
公寓购买者必须缴纳粉红簿发行卷宗评估费、粉红簿发行费等。
根据2019年第85号通知(经2021年第106号《通知》修订),这些费用由省人民议会决定。因此,发行粉红簿的费用和收费将根据每个省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如果公寓大楼位于胡志明市,则粉红簿申请卷宗的评估费用在2023年第02号《决议》中规定。
总之,欲获得公寓所有权证书,买方可能需要支付以下金额:
- 剩余公寓购买合同价值的 5%。
- 注册费。
- 发行粉红簿的费用和收费。
- 授权公证费。
购屋者须根据与投资商签订的销售合同的价值、证书签发费用的规定以及当地公证机构的服务费用来确定具体需要支付的费用。与此同时,当有得以签发的资讯时,投资商也会向买家发出通知,明确说明买家收到书籍所需支付的金额。
谁负责办理签发粉红簿卷宗?
根据2023年《房地产经营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自房屋交付购屋者之日起,或租购方已按约定全额付款之日起50天内,必须向购屋者通报。职责机关向购屋者或租购者签发土地使用权和连在土地的资产所有权证书,但买方或租购者自愿办理证书手续的除外。
这意味着,如果购屋者不自愿完成此程序,则向公寓买家提交粉红簿申请的责任由投资商承担。然而,买方有责任与投资商协调执行程序。
因此,买方需要按照投资商的要求填写文件,并授权投资商为其公寓办理签发手续。该授权是在公证机关进行,买方还必须支付公证费。此费用依公证机关的规定决定。
孩子于2021年出生但迄今仍未登记常住户口
N.T.N读者 (ng******@gmail.com)提问:前此,我孩子住在其父亲家,现在他和我住在一起。那我可以让他在我这边登记常住户口吗?
阮丰富律师(胡志明市律师团)就登记常住户口事宜有以下建议:
2020年《居住法》第二十条规定常住户口登记条件:
1. 拥有合法住所的公民,可在该合法住处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户主或合法住宅拥有者同意,公民可在不属于其住宅登记常住户口,如:
a-妻子返回与丈夫同住;丈夫返回与妻子同住;孩子们返回与父母同住;父亲和母亲返回与孩子们一起生活;
此外,公民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合法租赁、借用、临时居住的住所登记常住:在租赁、借用、临时居住的场所办理常住户口,应征得合法住宅拥有者的同意,在同一户内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则须征得户主的同意;
b.确保省人民议会规定的最低住房面积条件,但每人的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
未成年人登记常住户口时,必须经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同意,但未成年人的居住地由法院决定的场合除外。
除本条文第二款a项规定的情况外,公民不得在2020年《居住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住所登记新的常住户口。
因此,根据妳提供的内容,如果妳拥有自己住房,妳的孩子就可以按照第二十条第二款a项的规定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请妳联络妳登记常住户口地方的乡或区域警察以得到详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