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機關代表回答:間斷繳納醫保費的時間不可超過3個月。因此,如果勞動者離職,必須購買家庭醫保,以確保醫保的連續性。當購買家庭醫保,若持有須加簽醫保卡,在3個月內繳納醫保費,其繳納日期就是醫保卡生效的日期。若超過3個月才繳納醫保費,那從繳納醫保費之日起30天後,該卡才生效。
例如,勞動者於10月1日離職,若至10月10日繳納醫保費,醫保卡將於10月10日生效,確保醫保卡的連續性。然而,若至第二年1月5日才繳納醫保費(即超過3個月時間期限),勞動者才繳納醫保費,必須等待30天後,該醫保卡才生效。此時,醫保參加日期被重新計算,醫保卡連續性失效。因此,勞動者須留意繳納醫保費的日期以免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