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玉读者问:最近我在办理一些行政手续,在卷宗中,我被要求提交若干文件的副本,而这些副本自认证之日起,必须有6个月的有效期。这对我来说很困难,因为要认证,我必须有原件(原始文件),而原件正被我父母在家里保存。请告诉我法律对此有何规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经过认证的副本有效期是多长?
本市法律大学行政法系讲师梅氏霖硕士回答这个问题时表示:2015年第23号议定第三条规定,经认证的文本或文件的价值,涉及从原件发行的副本、认证原件副本、验证签名、验证合同或交易文件等。
具体而言,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从原件发行的副本,可以在交易中代替原件使用。
根据第23号议定的规定,从原件认证的副本可以代替正本,用于交易中的对照、认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然而该议定并无规定,经过认证的文件的有效期限。这也意味着经过认证的文件可以无限期使用。
但根据每种文件的具体规定,经过认证的文件的价值可以根据签发的原件的价值来确定。
具体,对于无限期价值的原始文件,经过认证的文件的价值也是无限期,除非原件被撤销或销毁。例如:出生证明、结婚证书、大学文凭、摩托车驾照等。
对于有期限的原始文件,经认证的文件的价值也根据原始文件有不同的期限。
一些原始文件是有效期的,例如: 公民身份证;汽车驾驶执照; 2008年《国籍法》规定,司法履历表必须在提交越南国籍申请之日起90天内签发;用于婚姻 登记的婚姻状况证书的有效期为自签发 之日起6个月内,或直至婚姻状况改变时,等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经过认证的文件可以有不同的有效期限:90天、6个月、12个月或无期限,取决于所使用的文件类型,原件是否有期限。
当民众出示经过认证的文件,而要求认证时间仍在6个月内,则需要检查他们使用的文件类型以及使用的行政手续类型,以准确确定文件的有效期。
如果要求符合法律规定,民众就必须遵守。如果该文件属于无限期有效或超过6个月,则民众有权对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