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加关系迈入充满活力、务实的发展阶段 国会主席陈青敏:下放权限不能导致责任分散 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走访慰问胡志明市第一儿童医院患儿 越南和加拿大两国关系提升为战略伙伴关系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加拿大总理马克·卡尼举行会谈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加拿大参议院和众议院议长 加拿大举行隆重仪式 欢迎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加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与美国金融机构和投资基金负责人座谈会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美国部分经济集团代表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联合国秘书长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造访辉瑞制药公司

能否在暫住地方給孩子辦理出生證?

阮松原讀者問:我們夫妻倆都在第七郡登記暫住,最近生下孩子。請問,我能否在本市給孩子辦理出生證?若可以,出生證手續如何辦理?
能否在暫住地方給孩子辦理出生證?
市律師團范明心律師回答:二〇一四年《戶籍法》第十三條規定,父親或母親居住之地的鄉級人委會有權力辦理出生證。

其中,公民的住處是當事人常住的合法住宿。公民的住處是常住或暫住的地方。

如此,阮松原讀者仍可以在你們夫妻倆登記暫住地方的坊、鄉人委會給孩子辦理出生證。

在父母親暫住地方給孩子辦理出生證的卷宗包括:申請書、報生紙、暫住登記簿、出生證辦理者的隨身證件。

對於孩子沒有報生紙的場合,呈遞有關證人確認孩子出生的文本。若沒有證人,父母就要呈遞有關孩子出生的保證書。

出生證辦理時間是接收足夠卷宗之日後的一個工作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