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马来西亚上议院议长阿旺比米 越马发表联合声明 将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范明政与多米尼加总统阿比纳德尔举行会谈 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多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 G20峰会:范明政总理提出三个消除全球饥饿与贫困的战略保障 政府总理范明政抵达巴西,开始G20峰会之旅 国家主席出席2024年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家主席梁强与秘鲁总统迪娜·埃尔西利娅·博鲁阿尔特·塞加拉举行会谈 国家主席梁强抵达利马 开始访问秘鲁和出席APEC领导人会议周之行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越南与智利发表联合声明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与智利总统博里奇举行会谈

自2021年起在工作場所性騷擾將被解僱

本市典範讀者問:據悉,新的《勞動法》已補充規定,在工作場所有性騷擾行為的勞工將被解僱。請問,此規定具體如何?
自2021年起在工作場所性騷擾將被解僱
市律師團徐進達律師回答:2019年《勞動法》(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規定,犯以下行為將被解僱:

●勞工在工作場所偷竊、貪污、賭博、蓄意攻擊他人、吸毒。

●做出對僱主帶來嚴重利益損失、財物損壞的行徑。

●在勞動法規中有規定禁止在工作場所性騷擾行徑。

●已被處以延長調升薪資時間的紀律處分,而在執行期間仍再犯。

●已被處以革職的紀律處分,可在執行期間仍再犯。

●沒有正當理由曠工,從擅自離職的第一天算起在30天內累計曠工5天者,在365天內一共擅自曠工20天者。

故此,按現行《勞動法》規定,新的《勞動法》已經補充在工作場所做出性騷擾行為,將被解僱的規定。

根據2019年《勞動法》第三條第九款定義:工作場所的性騷擾是指任何人在工作場所對他人有淫穢性質行為,而該人不想有或不同意。

工作場所是指由僱主安排或與勞工協商實際上班的地方◆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