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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5年繳納醫保費 權利如何?

Nguyenthiha@gmail.com讀者問:我連續5年繳納醫保費,本身患上奇難雜症,治療開支極大,但我未瞭解已超額繳納醫療費獲結算全額醫療費的政策。請問,我的場合是否獲直接結算已超額繳納的款項?
連續5年繳納醫保費 權利如何?
市社保機關回答:修訂、補充《醫保法》規定,對於連續滿5年繳納醫保費的醫保卡持有者,以及一年所結算給最初登記醫保處的費用超過6個月基本薪(目前相幫於780萬元),將獲結算100%診治病費用。

你已連續5年以上繳納醫保費,並應一年所結算給最初登記醫保處的診療費用超出780萬元,請你攜帶醫保卡、結算發票,  到與你所投保的社保機關聯繫,以獲簽發 一年不共同結算和已結算超出780萬元的   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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