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是否獲結算醫保費?
第六郡讀者阮梅英問:我是一名高中學生,不幸遇到意外事故,獲送到大水鑊醫院急救,當天便出院,所以來不及出示醫保卡。請問,我是否獲結算醫 保費?
市社保機關回答:對於獲送到醫院急救,當天就出院,或幾個小時後就轉院或死亡,而來不及出示醫保卡的場合,為確保投保者的醫保權益,診療單位只暫收住院費,並要求病人(或病人的親人和監護人)出示醫保卡以按規定解決醫保權益。因此,建議你攜帶醫保卡到醫院辦理醫保權益。
轉院多次,是否獲結算醫保費?
平盛郡讀者黎銀問:我弟弟持有大、中學生醫保卡,登記的診療單位是第七郡醫院。我弟弟返鄉探親時,因患病和到海防市塗山郡醫院診治病。由於他的病情超出塗山郡醫院的業務能力,故獲轉院到海防市復健專科醫院。請問,我的弟弟能否享有符合診療單位的制度?
市社保機關回答:對於患者在不是最初登記診療單位診治病,之後獲轉院到其他診療單位,須具備直接將患者轉院的診療單位的轉院證書。
因你弟弟的病情超出郡醫院的業務能力而獲轉上高一級醫院,所以他仍按醫保權益和醫保費範圍內獲享充分的醫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