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會保險機關回答:對於在診治病與復康中使用取代醫療用品,包括:義肢、義眼、義牙、眼鏡、助聽器和助行器等的場合,醫保基金不結算醫保診療費。因此,你不獲醫保基金結算鑲義牙的費用。
在非登記首選診療單位診治病
明海讀者問:我購買學生醫療保險,登記首選診療在第三郡醫院診治病。當我在醫藥大學醫院診療時,卻被拒絕享醫保制度,所以我須結算所有診療費和藥費。據我所知,從2016年1月1日起,醫保卡持有者可以在非登記首選診療單位診治病,為何醫藥大學醫院不接受我的醫保卡?
市社會保險機關回答:從2016年1月1日起,只在全國落實縣級醫院聯通機制。對於到省級醫院診治病的場合,投保者只結算60%住院費,此規定至2020年12月31日止。從2021年1月1日起才落實全國省級醫院的住院聯通機制。
市醫藥大學醫院是省級醫院,你到此醫院診療,就不獲得醫保基金結算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