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玉秋讀者問:我的兒子在河內市登記常住戶口,但出生地點是廣平省。如今,我兒子滿14 歲。請問,若我的兒子申請公民身份證,其公民身份證編號是按常住的省市編號或出生地點來簽發?要是按出生地點簽發,那麼我兒子的常住信息是否也更新?
市律師團裴國俊律師回答:根據2015年第137號《議定》第十三條,公民身份證編號是個人識別編號,共有12位數字,其中有公民的出生世紀、性別和出生年份編號;公民登記出生的省份、中央直轄市或國家編號和順序數。
當個人登記出生證時,將獲簽發公民編號。若公民已登記出生證和登記常住戶口,但未獲簽發公民編號,將在辦理公民身份證申請手續時獲簽發。
因此,公民編號非出示個人的常住地方。然而,根據《公民身份證法》第九和第十五條,個人的常住信息要獲蒐集,同時在有關居民國家資料庫與公民身份證數據庫更新。
基於此,公民身份證雖不顯示個人常住地方,但各資料庫仍更新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