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致力于生态文明、绿色越南与和平、可持续的海洋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党政领导出席越南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会议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革新党的执政方式,实现国家战略自主、快速、可持续发展 政府总理黎明兴:集中破解瓶颈,推动增长,力争实现两位数增长目标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在本届香格里拉对话会上的发言展现了越南在地区安全议题上的负责任态度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从完成机构精简与调整转向确保机构高效运行 胡志明市与广州市合作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圆满结束对菲律宾的国事访问 关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菲律宾共和国增强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勞動能力下降20% 可享有哪些制度?

平政縣黎廷國安讀者問: 最近,我遭遇勞動事故,並獲鑑定機關結論為勞動能力下降20%。我向公司提交卷宗以便辦理享有勞動事故制度輔助金的手續,但未獲解決。請問,申請享有勞動事故制度輔助金的卷宗解決時間是多久?我可享有哪些制度?
 勞動能力下降20%  可享有哪些制度?
市社保機關回答:《社保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勞動能力下降從5%至30%的勞動者可享有一次性勞動事故補償金。一次性領取補償金規定如下:

勞動能力下降5%者可享有月基本薪資5倍,隨後勞動能力下降每增多1%,將獲增加月基本薪資0.5倍。此外,勞動者可按照已繳納社保費年數來計算享有的津貼。具體是,投保時間1年以下獲計算為繳納社保工資的0.5月薪資,之後每多1年投保將獲計算為休假治病前所繳納社保月薪的0.3月基本薪資。

按上述《社保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解決享有勞動事故制度的時間是從接受充分卷宗之日起為期15天內。如果不解決,社保機關必須給勞動者發文通知及說明拒絕的理由◆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