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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醫保時間累積條件

寓居同塔省的段越強讀者問:“我在公司連續逾5年繳納醫保費。我正打算離職及到其它地方工作,但不知道在我停職期間參加家庭戶醫保的時間可否計入參加醫保的時間?若我在別的公司工作,將獲享如何的醫保制度?”
參加醫保時間累積條件
越南勞動總聯團勞資關係處回答:據詳細規定和指引實施《醫保法》若干條款的政府2018年第146號《議定》第十二條第五款,連續參加醫保的時間是下一張醫保卡上使用期限緊接前一張的時間,間斷投保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若段越強讀者轉到其它地方參加醫保,改變參加對象及下次參加時間與上次連續或間斷時間少於3個月,則醫保卡上註明的連續投保滿5年的時段才可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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