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師團黎文平律師回答:據公安部頒佈,規定公民身份證簽發手續的2016年第7號《通知》(在2019年第40號《通知》修訂、補充)第十二條第一款d點,公民身份證管理機關幹部拍照、收集申辦公民身份證申辦人的指紋、個人識別特徵以打印在公民身份證的申報表和公民身份證卡上。
公民身份證管理機關幹部通過指紋收集器接收公民的指紋。若沒有手指或手指異常,無法收集指紋,則公民身份證管理幹部將在該手指的相應位置寫入具體內容。
因此,您的場合仍可以像其他公民一樣辦理公民身份證簽發手續。公民身份證管理幹部若不能收集你的右手食指,將把你失去右手食指的內容寫入在公民身份證申報表和公民身份證卡上該手指的相應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