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组织部部长西赛·勒德门松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深刻把握中央各项战略决策与重大转型部署,统一思想、统一行动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老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潘维·西布阿里法 越柬同意推动两国经济对接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柬埔寨国会主席昆索达莉 黎明兴总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越南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战略政策咨询伙伴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学校网络重组须审慎落实并符合各地实际条件 越南外交部长黎怀忠会见澳大利亚国际发展部长、多元文化事务部长兼小型企业部长安妮·阿丽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人道工作须从被动救济转向主动预防,切实提升社区抗灾韧性 越南政府副总理阮文胜提议世贸组织与世界经济论坛继续为越南提供支持 胡志明市逾900名领导、管理干部参加知识与技能更新培训班

孩子還在母腹中可享有繼承權?

本市讀者陳玉微問:兩個星期前,我丈夫突然去世,我正在懷孕6個月。我丈夫家還有公婆和他妹妹。我丈夫沒有立下遺囑,他留下的財產相當大。請問,我腹中的孩子可否 享有財產繼承權?誰可享有我丈夫的財產?
孩子還在母腹中可享有繼承權?
市律師團裴國俊律師回答:據2015年《民事法》第六百一十三條規定,繼承者必須是在公佈繼承權時還活著的個人或在公佈繼承權之後出生而且活著,但必須是在留下財產者死前已成胎兒的(遺腹子)。《民事法》第六百六十條規定,當分配財產繼承時,如果獲享同一次序的繼承者還在腹中未出生,就必須留一份和他人一樣的財產給他。具體是:

●如果胎兒出生後還活著,就享有這份財產。

●如果胎死腹中,則其他繼承者將分享這份財產。

按上述規定,您的孩子還在腹中,平安出生後,就可享有您丈夫的部分財產。

對於如何分配繼承財產的事,因您的丈夫沒有立下遺囑,所以您丈夫的財產將按照法律分給第一繼承對象,分別是:妻子、丈夫、親生父母、養父母、親生子女、養子女。

據此,您丈夫的財產將分為4份,平分給:您的公婆,您本人和孩子(若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