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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疑似患者能否獲支付醫保檢驗費?

清賢讀者問:近日來,我感覺全身乏力和頭痛。我雖不是來自疫情高發區,但常外出進餐並曾到過人多的地方。我擔心自己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故想到各大醫院檢驗。

請問,投保者有流行性感冒病狀,到各醫院檢驗時,能否獲支付醫保檢驗費?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社保機關代表回答:對於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和有關到醫院檢驗的事宜,可分為兩大場合。

若患者對新型冠狀病毒呈陽性反應,相關診療費將由政府財政預算支付。

若患者出示醫保卡,以及對新型冠狀病毒呈陰性反應,從來到醫院檢驗至出院的相關診療費將由醫保機關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疑似患者,若醫生指定要求病人在各專科醫院進行檢驗,而結果是呈陰性反應,仍獲支付醫保費。然而,對於患者自行檢驗,而沒有得到醫生指定的場合,就要自付一切費用。

有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越南社保機關於1月31日發文提議各省、市社保機關及各衛生廳、診療單位配合,為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投保者營造順利條件,可以及時診治病或轉換醫保診療單位。此舉可保護民眾的健康和性命,同時最大限度降低新型冠狀病毒死亡率。

各省、市社保機關加強鑒定,並按《醫保法》規定與現行指引文本支付醫保診治費。

此外,越南社保機關還要求各省、市社保機關立即向各診療單位墊付經費,以確保醫保診治活動。這筆墊付款項是屬越南社保機關已充分撥發的2020年第一季度的醫保診治經費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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