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機關回答:根據《殘疾人法》,你哥哥屬於每月享有社會保助金的對象,獲國家財政預算繳納社保費,按規定在醫保單位診治病時將獲支付100%費用。
根據衛生部2017年第4號《通知》第三條規定,病人施行全部或部分髖關節置換手術的時候,醫保基金將按病人的醫療用品實際用量來支付。據醫保單位的入項價格,要低於或相當於全部髖關節4500萬元,或部分髖關節3500萬元。
因此,你哥哥在規定醫保單位診治病,獲醫生指定施行髖關節置換手術,將按現行規定在應享有醫保津貼範圍內,獲醫保基金支付診療、置換髖關節、藥品和化工原料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