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马来西亚上议院议长阿旺比米 越马发表联合声明 将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范明政与多米尼加总统阿比纳德尔举行会谈 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多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 G20峰会:范明政总理提出三个消除全球饥饿与贫困的战略保障 政府总理范明政抵达巴西,开始G20峰会之旅 国家主席出席2024年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家主席梁强与秘鲁总统迪娜·埃尔西利娅·博鲁阿尔特·塞加拉举行会谈 国家主席梁强抵达利马 开始访问秘鲁和出席APEC领导人会议周之行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越南与智利发表联合声明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与智利总统博里奇举行会谈

沒有“承包工作”合同

芽皮縣陳文單讀者問:我公司屬建築與運輸領域,所以使用許多簽訂“承包工作”合同的勞工。對於這種合同,公司需要給勞工繳納社保費嗎?
沒有“承包工作”合同
市勞動與榮軍社會廳回答:按上述內容,企業對勞動合同和發放薪資形式有些誤解。勞動合同分為3種:不確定期限合同、從滿12個月至36個月以下的合同及季節性工作合同(或12個月以下臨時工合同)。其中,“承包工作”指的是發放薪資的形式。《勞動法》對如何確定繳納社保的對象作了具體規定。據此,無論是什麼發放薪資形式,若勞工簽訂了滿1個月至3個月以下的勞動合同及勞動合同有效期從3個月以上者都必須參加強制社保◆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