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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前夫的父母立遗嘱让前儿媳妇享一部分遗产,若是合法立的,将受法律公认。
前夫的父母立遗嘱让前儿媳妇享一部分遗产,若是合法立的,将受法律公认。

离婚后可否继承前夫父母的遗产?

住在同奈省边和市的清红读者问:我和丈夫已经离婚两年了。离婚后,我仍经常往返照顾和看望他的父母。我丈夫已经再婚。前夫的父母立下遗嘱,将一部分财产留给我。但他们的子女不允许我继承该份遗产,因为我已经不是家里儿媳了。按法律规定,我可否按照遗嘱继承前夫的父母留给的 遗产?

市律师团阮进晓律师回答:根据2015年《民法》,遗嘱体现个人在死后将其财产转移给他人的意愿。立遗嘱者有下列权利:指定继承人;剥夺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利;分给每个继承人的财产等。

遗嘱形式包括书面遗嘱和口头遗嘱。合法遗嘱必须满足下列的条件:立遗嘱者在订立遗嘱时头脑清醒,不受他人的威胁、欺诈、强迫;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不违背社会道德;遗嘱形式须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你的场合,若你前夫的父母留下遗嘱,让你获享他们的一部分遗产,而且这个遗嘱是合法订立的,则那是你前夫的父母的意愿,将受法律公认。立遗嘱者有权指定继承人和向每个继承人分配遗产(2015年《民法》第六百二十六条)。

因此,你前夫的子女无权剥夺你的继承权。若这些人阻止你领取遗产,你有权将之诉诸于法,要求法院依法解决。

根据2015年《民法》第六百二十三条,房地产的遗产分配期限为30年,非不动产的遗产分配期限为10年。在此期间结束后,遗产属于管理遗产的继承人。


丈夫的姐姐要继承他的遗产,合法吗?

电子信箱为nguyenhanh…@gmail.com 的读者问:我们夫妻俩有共同财产,是在本市一间价值为50亿元的住房。 2018年,我丈夫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我还住在这个住房。 2021年,我的公公、婆婆去世,也没有留下遗嘱。最近,丈夫的姐姐要求出售我们的住房以取钱分配给她。我是否要这样做?

市律师团黄英山律师回答:由于这间住房是你夫妻的共同财产,而你丈夫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所以根据《民法》第六百五十条第一款a点,住房的一半价值是你丈夫获享的遗产。

2015年《民法》第六百五十一条,遗产受益人优先次序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亲生父母、养父、养母、亲生子女、养子女。这些继承人获享相同的遗产份额。

因此,你丈夫去世后,他获享的一半住房价值将均分给你和他的父母。

但于2021年,你丈夫的父母都去世了(在你丈夫之后去世),所以他们获享的遗产将依法划分,而他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丈夫的姐姐。

因此,她有权继承你的公公、婆婆从你丈夫继承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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