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氏明怀同志继续担任第十一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老挝万象市委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阿沙庞通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中国驻越大使何炜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创新集合与动员方式,发挥全民大团结力量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国家主席办公厅召开工作会议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及国会代表与选民接触 政府总理黎明兴:外交部对全面、强力革新对外工作提供参谋 时评:控制权力 从根源上遏制腐败 越南-欧盟:面向未来的深厚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东盟秘书长高金洪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斯里兰卡Hayleys集团董事长

由雙方妥協的承諾不違法

新平郡黎明欣讀者問:按《勞動法》規定,勞工可與多家勞工使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然而,按公司與我們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勞工只能給一個勞工使用單位工作(即我們公司)。這樣的合約規定內容是否合法?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信義法律公司經理胡原禮律師回答:按《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工可與許多勞工使用單位簽訂多個勞動合同,但確保履行合同上的所有承諾。這樣,勞工有權承諾只在一個勞工使用單位工作。該承諾是由雙方妥協的,一旦妥協了就要履行。至於勞工不同意在唯一一個勞工使用單位工作就可拒絕不簽訂勞動合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