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機關回答:在正常勞動條件下工作的勞工若到了退休年齡,而社保費繳納時間未滿20年,就未滿足享退休制度的條件。
勞工若不繼續參加強制性社保,就可以參加自願性社保,直到投保時間滿20年以上,就可領取退休金。
據2015年第134號《議定》,參加自願性社保者可選擇以下各方式之一繳納社保費:
-每月繳納一次。
-每3個月繳納一次。
-每6個月繳納一次。
-每12個月繳納一次。
-一次為未來多年(但不超出5年)繳納。
-若勞工已到退休年齡,但社保費繳納時間未滿足規定條件,而不足的時間為10年以下,就可以一次為不足的時間繳費,以獲享退休制度。
對於鄧國南讀者的場合,已到退休年齡,而社保費繳納時間只有17年,就可繼續參加自願性社保直至滿足投保時間條件。關於繳納方式,可以選擇一次繳納方式以及早獲享每月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