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出口企业纾困解难 陈红河副总理视察 500 千伏电线第3段进度 东海禁渔令违反越南主权 广宁省工时最长 人均收入却处于偏高 数字化转型有助减少烦扰民众及企业 大力推进肃贪反腐与自我检讨工作 零售业频推促销活动 “绿色”物流行程:任重而道远 释放私人投资资源 实施核心任务以促进社经发展 数字化转型市场尚可强劲发展 2024 年东盟未来论坛分享有关东盟未来愿景的新创意 Horasis中国论坛:促进贸易和吸引投资的商机 资金开始流入经济体 越南国家品牌5年内增长102% 加强河南省与中国南宁市合作关係 越南成为新加坡最大大米供应国

簽訂哪種工作合同?

隆安省讀者阮氏雲問:按合同從事授課工作的教師若在2020年7月1日之後獲錄用當職工,則簽署哪種工作合同?
簽訂哪種工作合同?
越南勞動總聯團勞資關係處副主任黎廷廣回答:2019年《幹部、公務員法》和《職工法》(修訂)第2條第2款(在2010年《職工法》第25條修訂、補充),固定期限工作合同是指雙方確定合同期限為12個月至36個月的合同。固定期限工作合同適用於在2020年7月1日起獲錄用當職工的勞工,以下場合除外:幹部、公務員按2019年《幹部、公務員法》與《職工法》(修訂)第58條第1款b點轉換為職工;獲錄用者在社經條件特別困難的區域當職工。因此,若在2020年7月1日之後獲錄用當職工,而沒有在社經條件特別困難的區域工作,則只簽訂固定限期工作合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