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水稻应用高新技术生产模式 国会主席陈青敏拜访柬埔寨国王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马来西亚上议院议长阿旺比米 越马发表联合声明 将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范明政与多米尼加总统阿比纳德尔举行会谈 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多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 G20峰会:范明政总理提出三个消除全球饥饿与贫困的战略保障 政府总理范明政抵达巴西,开始G20峰会之旅 国家主席出席2024年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家主席梁强与秘鲁总统迪娜·埃尔西利娅·博鲁阿尔特·塞加拉举行会谈 国家主席梁强抵达利马 开始访问秘鲁和出席APEC领导人会议周之行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越南与智利发表联合声明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与智利总统博里奇举行会谈

紅簿被回收不影響到信貸合同

清華讀者問:我的紅簿抵押在銀行以貸款。請問,如果我的紅簿被回收,我的信貸合同是否仍有效?
紅簿被回收不影響到信貸合同
市律師團黎文平律師回答:對上述問題的法理依據獲規定在第36號《案例》(於2020年2月25日頒行)。據此,第36號《案例》的內容是,某市人委會已頒行回收、取消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決定》。原因是在簽發土地使用權過程中,土地面積內容有了錯誤。然而,上述回收、取消土地使用權證書的事不會讓土地所有者失去了所有權。原因是,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事已完成,並在簽訂合同時,雙方都沒有發生任何糾紛。此外,在銀行抵押土地使用權證書是符合法律規定,所以此合同仍保持效力。

根據2005年《民事法》第411條規定,初審法院和上訴法院認為,信貸合同失效只是因為合同中的紅簿被回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實際上,如果發生和案例類似的情況,法院就根據案例解決。然而,如果信貸合同發生糾紛,雖然紅簿因土地面積有錯誤而被回收,但是與銀行簽訂的信貸合同仍保持效力◆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