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水稻应用高新技术生产模式 国会主席陈青敏拜访柬埔寨国王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会见马来西亚上议院议长阿旺比米 越马发表联合声明 将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范明政与多米尼加总统阿比纳德尔举行会谈 政府总理范明政会见多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 G20峰会:范明政总理提出三个消除全球饥饿与贫困的战略保障 政府总理范明政抵达巴西,开始G20峰会之旅 国家主席出席2024年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家主席梁强与秘鲁总统迪娜·埃尔西利娅·博鲁阿尔特·塞加拉举行会谈 国家主席梁强抵达利马 开始访问秘鲁和出席APEC领导人会议周之行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与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通电话 越南与智利发表联合声明 越南国家主席梁强与智利总统博里奇举行会谈

能否對勞工進行紀律處分?

平盛郡讀者陶清潔問:勞工違反紀律的四個月後,我們公司才發現。因此,公司不可在勞工違規時刻錄案,但監視器的圖像可作出證明。請問,公司能否對勞工進行紀律處分?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勞動聯團諮詢中心主任陳文潮回答:發現勞工違反紀律的時間還在《勞動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勞工紀律處分時效。此外,政府二〇一八年第一四八號《議定》第一條第十二款修訂、補充政府二〇一五年第五號《議定》若干條款,勞動使用者在事情發生後才發現勞工違反紀律行為,而勞工犯錯的證據充足,同時還在紀律處分時效,處理方式如下:勞動使用者公佈舉行勞工紀律處分會議的內容、舉行時間、地點,以及《勞動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b、c項規定的與會成員,但要確保那些成員在會議舉行前已獲通知,具有與會資格的成員到齊時才舉行勞工紀律處分會議;一旦收到勞工使用者的通知,與會成員在收到通知的最遲三個工作日要確認參加會議。
若不參加會議,就要通知勞工使用者並說明理由。《勞動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b、c項規定的與會成員之一不確認能否與會,或缺席理由不正當,或確認參加會議但最後卻缺席,勞工使用者仍進行勞工紀律處分。因此,對於陶清潔讀者所提及的場合,只要勞工犯錯的證 據充足,公司可以進行勞工紀律 處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