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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獲進行醫學鑑定?

阮氏娥讀者問:據我所知,勞動者遭遇工傷事故,收治後但不確定傷殘度屬哪個等級,將獲進行傷殘的醫學鑒定。若勞動者的手受或傷,能否獲得進行醫學鑑定?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社保機關回答:根據《勞動安全衛生法》第三十八條第六款規定,僱主有責任提議遭遇工傷事故、罹患職業病的勞動者進行醫學鑑定,確定勞動能力下降率,將按法律規定獲治療、調養和職業勞動康復。

法律不規定勞動者須達到某傷害等級才獲僱主提議聯繫醫學鑑定委員會。然而,第三十八第二款b項規定,僱主提議勞動者進行勞動能力下降率鑑定,而鑑定結果證明勞動者的勞動能力下降5%以下時,僱主須支付鑑定費。因此,僱主視勞動者的受傷害等級而選擇符合的方案,確保雙方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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