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军区武装力量荣获一等捍卫祖国勋章 政府总理范明政检查金瓯战略性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进度 胡志明市通过交通工具转型减少污染 范明政总理发起2026—2030年阶段爱国竞赛运动 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胡志明市新闻媒体机关重组提案 越南经济迎来两位数增长机遇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强烈激发不屈不挠的意志和炽热的爱国情怀,学习并践行胡志明主席的思想、道德和作风 2025年越南金球奖颁奖典礼直播 越南企业巩固电子制造业“生产基地”地位 与本市携手关照劳动者生活 胡志明市在上呈人民议会审议通过前调整农业用地价格

逾期十五天仍可上訴

阮雲龍讀者問:我是貸款合同糾紛案件原告。我有參與初審庭,但於宣判之日,我因病住院診治,無法參與。出院後,我接到判決書,於翌日就提出上訴。然而,初審法庭以“從宣判日起15天期限已過”的理由不接受我的上訴。請問,法院這樣的回答對不?
示意圖。(圖片來源:互聯網)
示意圖。(圖片來源:互聯網)
本市律師團律師答:按《民事訴訟法》第273條,初審判決的上訴期限是從作出判決日起15 天內;對於向法庭上訴的當事人,機關、組織代表或個人不參與初審庭或在宣判時不在場,但有正當的理由的場合,上訴期是從接收判決書或判決公佈日起15天。
因此,在宣判時,你因住院,不能參與被視為正當的理由。因此,你的上訴期是從你接收判決書或判決決定公佈起,不是作出判決日起15天。你可將有醫院   的留醫證明書向法院提交以提出上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