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律師團律師答:按《民事訴訟法》第273條,初審判決的上訴期限是從作出判決日起15 天內;對於向法庭上訴的當事人,機關、組織代表或個人不參與初審庭或在宣判時不在場,但有正當的理由的場合,上訴期是從接收判決書或判決公佈日起15天。
因此,在宣判時,你因住院,不能參與被視為正當的理由。因此,你的上訴期是從你接收判決書或判決決定公佈起,不是作出判決日起15天。你可將有醫院 的留醫證明書向法院提交以提出上訴◆
因此,在宣判時,你因住院,不能參與被視為正當的理由。因此,你的上訴期是從你接收判決書或判決決定公佈起,不是作出判決日起15天。你可將有醫院 的留醫證明書向法院提交以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