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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輔助金是否將失去失業保險繳納時間?

平新郡讀者阮心問:我在本市一家私營公司工作。最近,我聽說參加失業保險者將可從失業保險基金領取輔助金。請問,我是否屬於獲享該政策的對象。若勞工領取失業保險基金輔助金,會失去失業保險參加時間嗎?
勞工在市就業服務中心辦理領取失業津貼的手續。
勞工在市就業服務中心辦理領取失業津貼的手續。
市社保機關回答:據政府總理的2021年第28號《決定》,獲享現金輔助的對象包括:
在2021年9月30日時段有參加失業保險,在社保機關參加失業保險者名單中有名冊的勞工(不包括正在國家財政預算分配經常性開支的國家機關、政治組織、政治-社會組織、人民武裝單位、公立事業單位工作的勞工)。

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 年9月30日期間因勞動合同或工作合同終止而停止參加失業保險,曾按照就業規定保留失業保險繳納時間的勞工,不包括每月領取退休金的人。

你正在私營公司工作及正參加失業保險,所以屬於從失業社保基金獲享輔助金的對象。
失業保險繳納時間只在勞工按2013年《就業法》規定領取失業津貼時才失去。另外,使用失業保險基金的輔助政策與2013年《就業法》規定的失業保險制度獲享政策是無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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