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2025年全国宣教与民运工作总结会议并部署2026年任务 胡志明市与日本及中国各地、企业加强合作 越南政府总理指示执行促进经济增长任务 “千年铭记文学巨匠阮攸”主题展览展出1866年出版的最古喃字版《金云翘传》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探望并向天主教模范个人祝贺圣诞节 胡志明市大学生2026年春节假期为3至4周 范明政总理会见日本栃木县知事 范明政总理会见日本栃木县知事 苏林总书记:优抚政策必须足额及时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拖延 政府总理范明政:周密筹备开工、落成234个工程项目 免学费但学校又“连结”收取数百万元的情况何时了?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与东和坊选民接触

額外收入是否須繳納社保費?

隆安省讀者阮廷寶問:我公司是運輸專營公司,司機的固定月薪為500萬元。這是用來計算社保費繳納額的基準薪。另外,公司每月還向司機支付運貨收入的13%。請問,對於這筆額外收入,是否要繳納社保費?
額外收入是否須繳納社保費?
市社保機關回答:據勞動與榮軍社會部頒佈的2015年第59號《通知》第三十條第三款,關於作為計算醫保費、社保費的基礎的每月收入,對於從2016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享由僱主決定的薪資制度的勞工是薪資與薪資津貼,自2018年1月1日起是薪資、薪資津貼和額外收入(據勞動合同註明的勞動規定)。所說的薪資、薪資津貼和額外收入在勞動與榮軍社會部2015 年第47號《通知》第一款、第二款a點、第四條第三款a點有規定。你可以根據上述規定以要求你正工作的運輸公司實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