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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離職時間

陶素安讀者問:勞動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日數超過20個工作日,將被開除。請問,一年時間是從1月1日至12 月31日或從違規之日起的365天內?
(示意圖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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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勞動聯團法律諮詢中心主任陳文潮回答:根據2018年第148號《議定》,僱主可以對以下場合實施開除:勞動者沒有正當的理由而曠工之日起,一個月(30天)內累計曠工日數超過5個工作日;一年(365天)內累計曠工日數超過20個工作日。因此,違規時間是以勞動者沒有正當的理由而曠工之日起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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