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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嫁妝是否要平分?

阮清玉讀者問:我結婚那天,父母贈送給我1間住房作為嫁妝。現在我遞交離婚申請書,我丈夫認為該住房是夫妻的共同財產,故一定要平分。請問,夫妻離婚時,我的嫁妝是否要平分?我要怎樣向法院證明那是我的個人財產?
夫妻離婚,嫁妝是否要平分?
市律師團鄭玉寰宇回答:《婚姻與家庭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在婚姻期間,個人繼承和獲贈送財產,那就是妻子或丈夫的個人財產。

此外,2014年《婚姻與家庭法》第五十九條第四款規定,妻子或丈夫的個人財產是本人持有的個人所有權,除非個人財產已轉為共同財產則當別論。

根據上述規定,你結婚時獲贈送作為嫁妝的住房,被視為你的個人財產,所以離婚時不須平分。

為證明那是個人財產,你可以向受理你離婚申請書的法院遞交個人財產贈送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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