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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規劃的土地可否繼承?

本市清河讀者問:我父親有一塊屬於15 年來被“擱置”規劃的土地。如今父親年邁,想立遺囑,把上述土地給我們兄弟。請問,屬於“擱置”規劃的土地可否訂立繼承手續?
屬於規劃的土地可否繼承?
市律師團阮文厚律師回答:根據2013年有關落實土地使用計劃、規劃的《土地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對土地使用規劃已獲公佈,但未制定縣級每年土地使用計劃的場合,土地使用者有權繼續使用土地和按法律規定實施土地使用者的權限。對於已經制定縣級每年土地使用計劃的場合,土地使用者須轉換土地使用目的、按計劃回收土地,可實施土地使用者的權限,但不可建造新住房、工程、種植長年作物。如果土地使用者有改建住房、工程的需求,必須獲得權力機關依法准許。

根據上述規定,您可辦理訂立繼承您們父親遺囑分配土地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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