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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履行公安義務就不可紋身

阮山讀者問:我將要登記履行公安義務,但此前我曾經在手腕紋身。紋身圖案沒有政治意義或有傷風化的。請問有這樣的紋身可否登記參加公安義務?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律師團徐進達律師回答:據2019年第45號《通知》第六條規定,想參加人民公安的公民需滿足體康條件及參加體檢。

公民履行義務,欲加入人民公安行列者必須確保以下要求:不是癮君子;不染頭髮;沒患皮膚色素混亂的疾病;沒有紋身;男子不可在耳朵、鼻子以及其他部位打孔以戴上飾物;沒患慢性病、社會病;頭部、臉部、脖子、前臂、手掌、腳掌沒有凸出傷疤。
故此,按上述規定,紋身、耳朵打孔、染頭髮就不可加入公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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